牌坊按其使用范圍大致可分為七類
牌坊本身并不表義,僅是一個抽象的符號,雖因材料的不同而有木牌坊、石牌坊、磚牌坊(用磚砌成凱旋門的形式,再在其外表用琉璃貼出柱、梁、斗拱、檐口等組成的牌樓形狀)的區(qū)別,又因大小的不同而分兩柱、四柱、六柱等三種,還因形式不同而分為起樓(有屋檐)、不起樓(無屋檐);有沖天柱(柱狀如華表,高出檐頂)或無沖天柱等等,但做法上均有一定的格式,可按一定的規(guī)則,例如算出各部件的尺寸及相互間的比例關系,所以一提到牌坊,就可以大致 想到其形狀,而不象西方的紀念碑追求各自不同的個性,我們通過牌樓可以看到中華文化的趨同性,認識中西文化的差別。根據(jù)其適用范圍及功能的不同,可分為街市類、紀念地類、會館類、儒學類、佛教類、祠廟類、陵墓類、苑囿類、關隘類等。
1.街市類,因位于街市的起點與中段,或數(shù)道交匯外的交通要道,故其跨度、體量較大,坊下可行車馬,俗稱“跨街樓”。常在額枋勒銘作記,昭示公眾,為贊頌某族某人功德的建筑,兼具豐富街市景觀之作用。如湯陰岳飛廟前的“宋岳忠武王廟”木牌樓、??h衛(wèi)賢鄉(xiāng)“恩榮”石坊、新鄉(xiāng)“七世同居”石坊等。
2.紀念地類:常位于歷史人物活動紀念地的建筑物群之前,為紀念性建筑。如開封禹王臺前“鼓吹臺”木牌樓、南陽武侯祠前“漢昭烈皇帝三顧處”石坊、祠內(nèi)“三代遺才”石坊等。
3.會館類,一般建于商行會館建筑群內(nèi)的主體建筑之前,體量較小,用于烘托、豐富主體建筑。如開封山陜甘會館木牌樓、社旗山陜會館三石坊、周口關帝廟內(nèi)的牌坊等。
4.儒學類,建于文廟之前,作為門庭式建筑,如開封文廟木牌樓式的廟門。
5.佛教類,常位于寺院建筑群之前烘托山門,為導引性建筑。如登封少林寺山門前的雙石坊及少林達摩洞前石坊等。
6.祠廟類,包括道教祠廟和歷史名人祠廟、家族祠堂。此種牌坊一般位于祠廟前及內(nèi)部中軸線上,其作用大致有三種,位于建筑群的前部,起引導作用,同時烘托了門前氣氛。如新鄉(xiāng)潞王墳“潞藩佳城”石坊等。作為祠廟內(nèi)某進建筑的門庭,坊身左右兩側連以院墻。作為祠廟內(nèi)中軸線上分割空間層次的一種手段,具有導引、豐富視覺空間層次及活躍建筑氣氛的作用,如登封中岳廟兩木牌樓、沁陽藥王廟“濟世慈心”木牌樓、南陽武侯祠“三代遺才”石坊及郟縣三蘇墳內(nèi)石坊。
7.陵墓類,位于墓冢之前,常為石坊,其造型古樸凝重,可增添墓地莊嚴肅穆的氣氛,兼具頌德功用。如新鄉(xiāng)潞王墳墓前石坊、汲縣比干廟“殷太師墓”坊、洛陽關林“漢壽亭侯墓”坊和“中央宛在”坊等。
8.苑囿類,位于苑囿之中,為園林建筑的一種。一方面它們以景點面貌出現(xiàn),起點景作用;另一方面,又由柱身、橫坊構成的方形空間起到框景的作用。同時,各園林建筑之間巧妙的因借關系產(chǎn)生的變幻多彩的視覺效果,使得牌樓這一建筑類型在園林建筑中的作用愈見不凡。
9.關隘類,位于古關隘處,以關門的形式出現(xiàn),既為實用性關門,又為標志類建筑。如淅川荊紫關關門。
不論何種牌坊或牌樓,它們的大小規(guī)模都是以間數(shù)、柱數(shù)和屋頂?shù)亩嗌偌礃菙?shù)為標志,其中又以柱數(shù)與間數(shù)為主要標志。牌坊的柱數(shù)均為雙數(shù),間數(shù)均為單間。這里所說的“間”是指兩柱之間的通道。最簡單的兩柱一間的牌坊,它的頂上也可以做成單檐、重檐或三重檐。四柱三間的牌樓最為常見,六柱五間的牌樓可以稱是大型牌樓了,多用在寬闊的道路和墓道上,它們的頂上也有用三樓、四樓、五樓、七樓甚至九樓的區(qū)別。多間牌坊一般是中間一間特別高大寬廣,從里到外于車馬通行,左右兩側各間較為低矮窄小,供行人出入。